葫芦岛市龙港区中央商务区城市设施维护养护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葫芦岛市龙港区中央商务区城市设施维护养护项目(项目编号:LNWX2020CGGK0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园区内道路保洁排水、路灯市政设施维护 |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
否 |
中央商务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市政设施巡视、排水、雨水管线清掏、路灯照明设施维护、栈道公厕养护。 |
1 |
02 |
园区绿化养护含月亮河、和平广场绿化 |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
否 |
全商务区绿化设施养护,包含17个地段,浇水、修剪、打药、防护。 |
1 |
03 |
和平广场、木栈道、月亮河公园保洁养护 |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
否 |
三个区域保洁、卫生清扫、垃圾清运、防火巡视、日常巡逻管理。 |
1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共三包)
项目预算金额:327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1090000.00元(一包)、 1090000.00元(二包)、 1090000.00元(三包)。本项目采购分为三个包组,兼投不兼中,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标明成交包组优选顺序。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1包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包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
3)、3包供应商须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范围。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4月10日9时起至2020年04月16日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或邮递。(采购文件领取联系人:张艳飞;咨询电话: 0429-7770078)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电子采购文件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质证书(1包);5、安全生产许可证(1包);6、项目经理资格证书(1包)、安全生产考核证(1包)、身份证.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wxzb@126.com),在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采购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30日09: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10日至2020年4月16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葫芦岛市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葫芦岛龙港区
项目联系人:刘继星 联系电话: 0429-305513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B
项目联系人:张艳飞 联系电话:0429-7770078
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