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线路(六标段)渠道拆除与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线路(六标段)渠道拆除与修复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绥中县大风口灌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干渠以及两条支渠交叉处拆除与修复 。
2.2建设地点: 辽宁 省 葫芦岛 市 绥中 县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总估算价: 145 (万元)。
2.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大风口总干渠11+270—11+310混凝土板衬砌渠道40米和三支渠混凝土板衬砌长度为20米,四支渠浆砌石长度为20米;大官干渠0+900—0+929浆砌石渠道段29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0 年 04 月 09 日至 2020年 04 月 13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04月 29 日 13 时 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绥中县大风口灌区管理处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联 系 人: 于铁力
电 话: 13504226988
代理机构: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门市)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17824096999
2020 年 04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