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医用设备(二)采购项目
的采购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医用设备(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HLD2020-TP0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需求 |
01 |
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进口) |
1套 |
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01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5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55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1、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2、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1日8:30时起至2020年4月3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或邮递。(采购文件领取联系人:金聪;咨询电话:18342394422)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电子采购文件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fzhldzb@163.com),在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采购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4月14日北京时间9: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暂定,如有变化,届时会发布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
项目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3372905798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3号楼
项目联系人:金聪
联系电话:18342394422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792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