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停车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停车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委托,对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停车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要求 |
01 |
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停车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停车场物业管理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起租价:人民币65,000.00。(投标单位报价不得低于项目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注:本项目是招标人将停车场租赁给投标人,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65,000.00元,中标后投标人须按所报价格,支付给招标人租赁费。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3 月 9 日 08:00 时起至 2020 年 3 月 11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电子邮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文件,也可以采用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并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同上现场领取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等相关信息发送lnfcztb@163.com邮箱内,发送成功后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 2020 年 3 月 16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文件,本次谈判会议地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3 月 6 日至 2020 年 3 月 11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50号
项目联系人:王贺 联系电话:1564292003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创客大厦401室
项目联系人:王蕊 联系电话:18842956777
传 真:0429-5559777 邮箱地址:lnfcztb@163.com
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