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安保装备采购
2、项目编号:hld201910032
3、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0日
4、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1)原采购文件第36页格式12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第13项产品规格第3点“需提供2018年9月份以来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开标时候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更正为“需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开标时候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2)原采购文件公告第七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 2019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 9:30 时”。
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 2019年12月3日北京时间 14:00时”。
采购人
名 称: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海月路4号
联系人:李超
电 话:0429-3170071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人:高勇
电 话:0429-3023831、3023833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