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2020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的采购公告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公安局委托,对葫芦岛市公安局2020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HY2019-CS0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警种支队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
103 |
葫芦岛市公安局2020年度 325辆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 |
02 |
龙港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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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南票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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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杨家杖子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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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连山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
90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01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73,62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473,620.00元。
02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7,72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67,720.00元。
03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6,72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46,720.00元。
04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4,02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74,020.00元。
05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79,12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79,12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辖范围内设有办事机构,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总公司或其所在市级分公司,并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1月26日8:30时起至2019年12月2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12月6日北京时间9: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6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号
项目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429-317023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门市)
项目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0429—2669888 —801 17824096999
传 真:0429—2669888 —802
邮箱地址:lnhy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551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