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受 葫芦岛市应急管理事务保障中心 委托,对 葫芦岛市应急保障中心应急装备采购(项目编号:hld2019100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竞争性谈判采购, 2019 年10 月12日发布公告,2019年10 月23日北京时间9:30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举行谈判会议,谈判小组认定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予以废标。应采购人要求10月23日发布二次公告,10 月24日至10 月28日接受报名,11月1日北京时间14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举行谈判会议,因01、03包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的企业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02包交保证金不足三家。现应采购人要求,现再次发布采购公告,原报名有效,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原报名有效。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葫芦岛市应急保障中心应急装备采购(载货汽车采购) |
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
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
02 |
葫芦岛市应急保障中心应急装备采购(厢式货车采购) |
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
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
03 |
葫芦岛市应急保障中心应急装备采购(小客车采购) |
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
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188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188000元。
包号 |
包组名称 |
项目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金额 |
01 |
葫芦岛市应急保障中心应急装备采购(载货汽车采购) |
780000元 |
780000元 |
02 |
葫芦岛市应急保障中心应急装备采购(厢式货车采购) |
108000元 |
108000元 |
03 |
葫芦岛市应急保障中心应急装备采购(小客车采购) |
300000元 |
300000元 |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报名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
咨询电话: 0429-3023831、3023833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 年11月21日08 时起至2019年11月25日17 时止(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19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9: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 年11 月21日至2019年11 月25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应急管理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项目联系人:王大维 联系电话:15809893666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项目联系人:高勇 联系电话:0429-3023831、3023833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账 号:20005675079000017459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2019 年11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