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综合项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城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兴城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需求 |
01 |
兴城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综合项目改造工程 |
维修 改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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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85,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485,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0月11日08时起至2019年10月16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葫芦岛市高新园区创客大厦401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携带公告“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磋商企业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和最近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三年类似的项目业绩。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9点30 分.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黎明路与临河大街交叉口西侧70米路北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579001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园区创客大厦401室
项目联系人:王蕊 联系电话:18842956777
传 真:0429-5559777 邮箱地址:lnfcztb@163.com
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