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国家森林城市调查评估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国家森林城市调查评估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LNHY2019-DY007
四、采购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包号 |
品目号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01 |
1 |
1. 编制《国家森林城市40项指标自查报告》 2. 编制《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报告》 3. 编制《葫芦岛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报告》 |
580,000.00 |
备注: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
五、供应商名称: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30号
六、单一来源理由:
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京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A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多项资质,在职职工460多人,是国内在国家森林城市规划设计上开展技术咨询业务时间最长、经验最丰富的国家级大型设计院。该院承担过20多个城市的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复查验收工作,且承担过葫芦岛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指导葫芦岛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5年来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团队在森林城市建设方面持续给予葫芦岛市技术指导和跟踪调查,已掌握较为齐全葫芦岛市动态监测基础数据,可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全套评估报告,而调查评估材料又是国家森林城市考核评定最重要的基础性依据,为使我市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考核验收,拟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承担。
七、公告期限:即日起至2019年6月11日
八、其它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送至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由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394290272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门市)
邮编:125000
项目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0429—2669888 —801 17824096999
传真:0429—2669888 —802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