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10KV供电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的委托,对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10KV供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TDZB2018CG-D008)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10KV供电工程
采购内容:10KV供电工程施工(用电增容)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为葫芦岛市郊区供电公司的重要供电用户,用电检查人员定期对学校的用电设施及维护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多年来未发生停电事故,供电公司为学校提供了良好的供电保障,也得到了市政府、市教委的肯定。随着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改造项目的不断建设,原有供电设备已无法承载目前用电量,需要对原供电设备进行改造升级。葫芦岛龙兴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为供电公司下属企业,较熟悉学校用电设备情况,为早日竣工保障学生开学正常用电,经政府采购部门批准,本工程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龙兴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海月路5号(葫芦岛供电公司办公楼)
现对拟定供应商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 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四、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截至时间: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5万元,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8月30日16:00时。谈判保证金交纳具体要求见本工程采购文件。
五、谈判时间:2018年8月31日9:30时
六、谈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八、采购组织机构: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13号
联系人:李璐露 联系电话:0429-3151616
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