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招标代码:210101TP002018651001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3年05月30日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评标地点)评标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葫芦岛市鼎阳建设有限公司 |
2089807.47 |
合格 |
182 |
94.09 |
第二名 |
锦州晟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60943.98 |
合格 |
182 |
87.73 |
第三名 |
葫芦岛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102495.93 |
合格 |
182 |
85.67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葫芦岛市鼎阳建设有限公司 |
锦州晟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葫芦岛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丽丽 |
鲁双利 |
毕天祥 |
|
证书 |
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编号 |
辽221202093956 |
辽221111226252 |
辽221212106812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葫芦岛市鼎阳建设有限公司 |
锦州晟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葫芦岛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5月05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29-4198608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9-3086333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