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6417 | 工程名称 | 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6417001001 | 标段名称 | 九鼎通信标准化厂房竖向及其配套工程 | ||||||||
建设单位 | 兴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1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08月1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兴城经济开发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三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李长东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且[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辽221111236198 | 9050315.370000元 | 60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壹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 92.9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三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绥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葫芦岛恒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长东 | 李松达 | 包洋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且[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且[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且[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221111236198 | 辽221212108290 | 辽221202093962 | ||||||||
投标报价 | 9050315.370000元 | 9073593.830000元 | 9028288.060000元 | ||||||||
工程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壹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 [建筑工程贰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叁级] | [建筑工程贰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叁级] | ||||||||
评审得分 | 92.92 | 89.76 | 88.36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三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绥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葫芦岛恒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