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六年连山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二〇二六年连山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葫芦岛市连山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葫连交字[2026]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葫芦岛市连山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二〇二六年连山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葫连交字[2026]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葫芦岛市连山区公路管理段 ,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及区(县)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省补48.9%,区(县)预算资金51.1% ,本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标人为 葫芦岛市连山区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地点:连山区境内
2.1.2 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连山区境内,根据葫芦岛市2026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事前备案明细表,共41.3公里/22条线。其中县级大修2.2公里/1条线,县级中修3.3公里/2条线;乡村道大修18.6公里/7条线,乡村道中修17.2公里/12条线。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二〇二六年连山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所有施工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2026年8月31日至 2026年10月30日,共6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交工验收时间为2023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1.3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 名):拟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 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近 3 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担任过至少1项公路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无在岗项目。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退休返聘的项目总监须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明)。
3.1.5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监理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 年 7月30日08时30分至 2026 年8月 5日16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ln.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hldggzyjyzx. 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连山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
邮 编: 125001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429-269600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 标 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公路管理段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58号
邮 编: 125001
联 系 人: 杨建国
电 话:159429377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号楼N
邮 编: 125001
联 系 人: 杨静
电 话: 0429-209834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026年 07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