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尾矿库安全评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尾矿库安全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5 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尾矿库安全评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尾矿库安全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尾矿库安全评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经营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业务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20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与中央路交叉口南 120 米)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3.领取文件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4)资质证书。
4.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投标单位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注册并报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连山区东城中路 19-1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429-26594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与中央路交叉口南 120 米
联 系 人: 管佳莹
电 话: 0429-3072222
电子邮件: at30722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