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DX2026-00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污泥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4 万元,招标人为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污泥处置服务,约10000 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污泥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污泥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5.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 年05 月21 日 08 时30 分到2026 年05 月27 日 16 时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06 月15 日 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06 月15 日 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污泥处置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入围服务单位。
1.项目名称:污泥处置项目
2.项目地点:兴城市兴城河北岸,G228 线东侧。
3.招标范围:污泥处置服务,约10000 吨。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05 月21 日至2026 年05 月27 日每日上午08 时30 分至11时30 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6 时30 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
6.3 本项目招标文件纸质版通过现场获取或以邮寄形式发送。
7.投标保证金30000.00 元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06 月15 日9 时00 分。
8.4 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9.其他公告内容
9.1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科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网络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 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dxzbgs@126.com),与代理机构确认后领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2(1)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兴城市
联 系 人:陆宽
电 话:176042990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 系 人: 付欣波
电 话: 0429-2993388
电子邮件: lnd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