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穿越铁路施工葫支线K5+192.3 1-2.4防护套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已由葫芦岛市龙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备(2023)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和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
建设规模: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排海管道分为陆域排海管及海域排海管,管道总长度为13.648km。陆域排海管道总长度10.18km,海域排海管道总长度3.468km。本项目新建提升泵站1座。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4月0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6年05月01日;
标段名称: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穿越铁路施工葫支线K5+192.3 1-2.4防护套管
标段编号:122114003187263706002305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穿越铁路施工葫支线K5+192.3 1-2.4防护套管,包括排水管线穿越葫支铁路防护套管主体等。
标段类别:工程类-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730.9565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0.00元;缴纳方式: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铁路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铁路电务工程·铁路电务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为具有[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铁路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派遣并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次刷卡认证通过; 5、联合体单位个数不超过 2 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整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4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否 。
3.5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10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I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7日09:00。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Inzb.com:8888/#/1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Inzb.com:8888/zjt-bid/)。
5.4开标方式:现场集中(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异议受理联系人:吕红;联系电话:0429-2151200;电子邮箱:liaoninghesheng@163.com。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葫芦岛市)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葫芦岛市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429-3055129。
2.招标负责人:吕红,联系方式:0429-21512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号3楼306室
邮 编:125000
联 系 人:管先生
电 话:0429-3060119
传 真: /
电子邮件:tzjtzb042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和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欣蕗园一区6-8号楼F
联 系 人:吕红
电 话:0429-2151200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