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连山区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葫芦岛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葫水利办发[2023]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石门水库;
2.2具体内容:工程等别为V等,大坝、溢流坝及输水洞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 2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200年一遇。本次除险加固包括大坝工程,溢流坝工程,输水洞工程等内容;
2.3项目投资:386.08万元;
2.4服务期限: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投标保证金: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得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贰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及以上;
3.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监管服务平台)、或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或被其他行政监管部门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6日,每日上午08: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企业注册登记领取电子版投标文件(http://www.hldggzyjyzx.com.cn/)。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地址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传至指定栏目;开标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本项目采取电子投标形式,网络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hldggzyjyzx.com.cn/)指定栏目,开标时需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在开标现场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办公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9-1号
联 系 人: 高主任
联系电话: 15142927227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6-2号
联 系 人: 王健
联系电话: 0429-315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