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供暖供水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暖工程)项目-燃气锅炉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供暖供水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暖工程)项目-燃气锅炉房设备采购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供暖供水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暖工程)项目-燃气锅炉房设备采购
2.供货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
4.招标范围: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周期:2022年09月10日-2022年09月30日,历时20天(具体供货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标保证金:8万元(基本账号递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备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投标人黑名单企业;近3年经济行为无违法记录;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相关要求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 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iaoningjinyue@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在致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开标前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
(2)具备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
(3)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投标人黑名单企业,近3年经济行为无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截图。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1日09: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路5号)
五、其他说明
受疫情影响本次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南票矿区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九龙街道龙飞路47号
联 系 人:李冶
联系电话:13052650645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金融中心A座24层05单元
联 系 人:黄金
联 系 电话:024-2678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