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兴城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发改发【2022】32号、兴发改发【2022】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兴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兴城市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5个合同段,不可兼投不可兼中
2.2建设地点:一标段:围屏乡(北边村、太平村、往户村、围屏村、茶家村、团瓢村、陈良村、云台村)、元台子乡(姜女村);二标段:沙后所镇(五王村、烟台河村、南关村、西关村、城内村);三标段:徐大堡镇(董屯村、苏屯村、项家村)、大寨乡(王相村);四标段:白塔乡(东羊草村、西羊草村);五标段:红崖子镇(英树村、东沟村、三道边村、老驸马村)。
2.3项目内容:兴城市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新建工程 117 处,工程受益人口 11592 户 35034 人,新建机电井 56 眼、维修机电井 2眼、新建沉圈井 4 眼、维修沉圈井 1 眼、维修大口井 2 眼,新建干支管路349858m,新建入户管 347760m,新建入户材料 11592套,配套水泵 62 台套、微机变频供水设备 62 台套,消毒设备 62台套。
2.4计划工期:2022年05月01日-2022年12月31日,总工期244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3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均不可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中标无效。(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水利)、施工员)
3.4投标企业需提供网上(信用中国(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信用良好的查询结果。
3.5投标单位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5万元;二标段10万元;三标段5万元;四标段2万元;五标段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4.2投标保证金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进行缴纳,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01日至2022年04月08日,每日08: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同时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hldht2018@163.com,(发送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或通过邮寄方式给到各投标人。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②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格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水利厅颁发);⑥投标企业需提供网上(信用中国(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信用良好的查询结果;⑦提供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⑧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均不可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中标无效。(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水利)、施工员);⑨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其他
施工单位中标后需按照辽人社规[2018]4号文件规定向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办公地址: 兴城市兴海北街
联 系 人: 刘少辉
联系电话: 0429-5816024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华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辽宁省兴城市金三角小区门市乾鑫汽修三楼
联 系 人: 王蕾
联系电话: 0429-5606600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