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兴城青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调整论证及总体规划(项目名称)已由兴城市市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城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兴城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兴城市青山自然保护区。
2.2具体内容:葫芦岛兴城青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调整论证及总体规划。
2.3服务期限: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30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4投标保证金: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得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试检
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2日,每日上午08: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同时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c12356789@126.com,(发送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城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 兴城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 陈云峰
联系电话: 0429-5118035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6-2号
联 系 人: 王健
联系电话: 0429-315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