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新城小区外围配套工程项目 (电力部分)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新城小区外围配套工程项目 (电力部分)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新城小区外围配套工程项目 (电力部分)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新城小区外围配套工程项目 (电力部分)
2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
3 招标范围: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新城小区外围配套工程项目 (电力部分)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内容
4 投标保证金:20000元(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质二级及以上)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7)项目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8)投标企业需提供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的信用报告BBB级(含)以上并在一年内有效.(9)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装订成活页册购买招标文件。并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请投标人携带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备查。本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10月9日09:30时,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2开标时间为 2019年10月9日09:30 时,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邮编:125000
联系人:王学华
电话:0429-4199664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绣花园小区12号楼3单元4号
邮编:125003
联系人:刘兵
电话:0429-3299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