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相公屯乡倒流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二期建设已经招标人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南票倒流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张相公屯乡倒流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二期建设
2.2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张相公屯乡敬老院
2.3招标内容:在敬老院屋顶及院落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100千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模式。
2.5计划投资:59万元
2.6投标保证金:10000元
2.7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8日上午09:30时
2.8要求工期:2019年04月24日开工至2019年09月23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其它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5日-2018年3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报名携带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身份证和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6)企业信用报告BBB及以上,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18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南票倒流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张相公屯乡
联系人:王主席 联系电话:13942952881
代理机构: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楼B
联系人:王哲 联系电话:0429-777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