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城临海产业区起步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生态评估及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兴城滨海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兴城临海产业区起步区
2.2招标范围:兴城临海产业区起步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区域(面积约5249公顷)
2.3项目期限:60个工作日内完成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承担单位应当具有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承担单位应当具有海洋环评乙级及以上资质;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各手续。所有联合体成员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11日至2019年03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志达开发7-2#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ldggzyjyzx.com.cn)”注册登记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
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2万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0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滨海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守东
电 话:0429-5310107
代理机构: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穆洪宇
电 话:0429-2098341
2019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