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刘台子满族乡和徐大堡镇土地开发项目等10个土地
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兴城市刘台子满族乡和徐大堡镇土地开发项目等10个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兴城市刘台子满族乡和徐大堡镇土地开发项目等10个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2.建设地点:兴城市刘台满族乡、徐大堡镇等乡镇
3.招标范围:土地开发、土地复垦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本项目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三、开、竣工时间: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2月15日,历时55天
四、投标保证金:一标段5万元;二标段5万元;三标段6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其中一项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项目经理:相对应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此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实行现场报名;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1日—2018年0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携带报名材料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3.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4)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及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6)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7)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8)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上述材料与原件核对后留存备查,如发现虚假材料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9月21日—2018年0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时,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自行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开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人:兴城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兴城市兴海南街92号
联 系 人:亢朝刚
联系电话:0429-5130300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菲菲
办 公 地址: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南街110号楼4号
联 系 电话:0429-5756000
邮 编:125100
2018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