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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供应商沈阳市大东区舍得家庭农场的不良记录

【信息日期:2020-03-1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企业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舍得家庭农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92210104MAOXGEMQ5F
 
 
企业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前进街道大志村
 
 
不良行为:
                          沈阳市大东区舍得家庭农场在参与大东区前进街道2019年度秸秆环保处理项目(项目编号CG19-04-0171)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如下行为: 沈阳市大东区舍得家庭农场与沈阳市大东区杨阳农副产品经销处、沈阳市大东区新舍得家庭农场响应文件中“服务方案”等应由各投标人自主编制的内容异常一致,沈阳市大东区舍得家庭农场与沈阳市大东区杨阳农副产品经销处、沈阳市大东区新舍得家庭农场存在协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沈阳市大东区舍得家庭农场的上述行为构成恶意串通。 以上事实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沈阳市大东区舍得家庭农场响应文件、沈阳市大东区杨阳农副产品经销处响应文件、沈阳市大东区新舍得家庭农场响应文件等证据在案佐证。
 
 
处罚结果:
                          处以沈阳市大东区舍得家庭农场2474.16元(贰仟肆佰柒拾肆元壹角陆分)人民币罚款,将沈阳市大东区舍得家庭农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在一年内禁止沈阳市大东区舍得家庭农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公布日期:
2020-03-13
 
 
公布截止日期:
2021-03-12
 
 
执法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