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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专用设备(一)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信息日期:2022-04-25】【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专用设备(一)采购项目

的采购公告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专用设备(一)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2-XJ005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专用设备(一)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包

包组名称:专用设备

预算金额:人民币29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95,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是否进口

技术参数

数量

1

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

用于对人咽拭子、痰液样本中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进行定性检测。

2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制造商参与询价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参与询价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否则提供所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采购文件的领取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24258:30时起至2022427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制造商参与询价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参与询价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否则提供所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5)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否则提供所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22428日北京时间9: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

项目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337290579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项目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17824096999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551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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