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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专用设备(九)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信息日期:2021-09-1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专用设备(九)采购项目

的采购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专用设备(九)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HLD2021-XJ0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是否进口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1

生物安全柜

II 级 A2 型生物安全柜,气流循环模式:30%外排,70%循环。工作区域≥1830mm,适合2-3人操作。

1

2

 牙周综合治疗仪  

台式机,交流电驱动,配外接口连接牙椅供气管和供水管,配独立供水瓶,多功能脚踏开关控制。

1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5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否则提供所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19158:30时起至2021917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本,售后不退。

领取采购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否则提供所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5)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否则提供所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21918日北京时间9:00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15

项目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3372905798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3号楼

项目联系人:金聪 

联系电话:18342394422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792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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