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一高中校园网络和监控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质疑答复(沈阳丰启顺科技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一高中校园网络和监控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沈阳丰启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南市西路5号
法定代表人:陈淑霞 身份证号:210121194706204625
委托代理人:王文绪
联系电话:18512449921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15-13号1-11-1
邮编:110000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一高中校园网络和监控改造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hld201811039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一高中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质疑事项及答复
沈阳丰启顺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葫芦岛市一高中校园网络和监控改造项目、hld201811039的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使该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葫芦岛市一高中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8年12月10日接收,并当日转与葫芦岛市一高中。采购人做如下答复:
沈阳丰启顺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丰启顺科技有限公司针对“葫芦岛市一高中校园网络和监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LD201811039)所提交的《政府采购质疑函》,与沈阳集通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交的针对同一项目的质疑函内容雷同,且在质疑事项中沿用沈阳集通源科技有限公司属名。
同时保留我单位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力。
如果你单位对本答疑不满意,可以在本答复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质疑答复人:葫芦岛市一高中
日期: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