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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第二标段

【信息日期:2020-10-2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2020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LDZC20200900378

二、项目名称:2020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

三、成交信息

01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禹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街道牛营村

中标(成交)金额:1,615,000.00

02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丰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双树乡老和村东部102线路南

中标(成交)金额:443,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0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

服务范围

01包:2020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第一标段对连山区、南票区、龙港区、兴城市、葫芦岛经济开发区进行河流水质、入水源地河流、农村环境质量、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重点污染源执法、入海排污口、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取暖期锅炉执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比对、重金属减排监测计划项目例行监测,以及应急和执法监测。

02包:2020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第二标段对建昌县、绥中县、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进行河流水质、入水源地河流、农村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执法、取暖期锅炉执法项目例行监测,以及应急和执法监测。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监测任务。

服务标准:达到本项目服务要求,完成提交服务成果,并通过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海峰、李艳敏、何宝财、任洪艳、陈艳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本项目01包代理费为2390402包代理费为7988元,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4号

联系方式:18042970636(宋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1甲沈阳工程学院教师公寓13号2-12-1

联系方式:024-62516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淑颖

   话:024-625166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见附件)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