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重点入海河流总氮消减规划编制
葫芦岛市重点入海河流总氮消减规划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LDZC20200900405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重点入海河流总氮消减规划编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中标(成交)金额:31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葫芦岛市重点入海河流总氮消减规划编制 服务范围:落实国家《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辽宁省《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削减总氮污染,保护渤海近海海域生态环境。实施范围为连山河、兴城河2条入海河流全流域,调查连山河、兴城河水质和污染源状况,分析总氮指标变化趋势及主要污染来源,制定削减总氮综合治理方案,进行实施效果分析。提交《葫芦岛市重点入海河流总氮消减规划编制》报告及附图。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起10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达到本项目服务要求,完成提交服务成果,并通过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昕、蔡璟、程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本项目代理费为1000.00元,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4号
联系方式:18009873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1甲沈阳工程学院教师公寓13号2-12-1
联系方式:024-62516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政英
电 话:024-625166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见附件)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