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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项目兴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监理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3-04-0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兴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监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0425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ZZB-2023-CG0006

项目名称:兴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监理项目

预算金额:298700.00

最高限价:298700.00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40420230411,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4250930(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zzgs2019@163.com, 发送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兴城市自然资源局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兴海南街92

联系方式:0429-5118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辽宁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36

联系方式:0429-2222167

邮箱地址:lnzzgs2019@163.com

行:中国银行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号:306479948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冬青

电    话:0429-222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