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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1-12-0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连山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ZYA2021037GZ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12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货物需求2.2.2中“内存容量≥16GB”更正为“内存容量≥8GB”;“显存容量≥6GB”,更正为“显存容量≥4GB”。 第三章货物需求2.3.4中“内存容量≥16GB”更正为“内存容量≥8GB”;“显存容量≥6GB”,更正为“显存容量≥4GB”。

更正日期:202112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大陆广场连山文广中心

联系方式高飞   0429-2112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五厂海威监理三楼

联系方式:李进   0429-2173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进

电 话: 0429-217331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