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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服务

【信息日期:2024-04-25】【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市龙港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龙港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AT2024ZFCG00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元/年(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采购需求: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为葫芦岛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消防验收工作提供特殊建设工程(详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8号令第十四条规定)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现场评定及相关技术支持与专业咨询服务,确保消防验收工作规范标准。通过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及测试、检测,全面验证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消防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凭证,进而提高在消防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及工作效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的要求,具备从事消防安全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条件;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的备案并可查询。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 04 月 25 日至 2024年04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 至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未提交或逾期送达备份文件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葫芦岛        
联系方式: 杨先生13470627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25号楼C
联系方式:0429-3072222
邮箱地址:AT3072222@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迎
电 话:0429-307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