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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信息日期:2022-11-2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1216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H2022CGGK005

项目名称: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110万元

采购需求: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123日至20221129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216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同步报名。

2.磋商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拟派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证件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 lnyh666888@163.com ),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报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兴城滨海实业建设有限公司

     址:葫芦岛兴城市滨海大道75号

联系方式:0429-5321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兴城市首山湖D门市

联系方式:0429-5330606

邮箱地址:lnyh666888@163.com

开户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号:5788 0100 0012 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萱婷

0429-5330606/18642987695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