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交易信息>> 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钢屯镇7个无主尾矿库治理工程

【信息日期:2019-08-2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钢屯镇7个无主尾矿库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钢屯镇7个无主尾矿库治理工程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钢屯镇7个无主尾矿库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钢屯镇7个无主尾矿库治理工程。

2.项目编码:FZHLD2019-GZ019

3.项目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人民政府。

4.工期:2个月。

5.招标内容:7个无主尾矿库治理工程。

6.项目投资:260万元。

二、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991515:00

2.保证金金额:5000;

3.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辽宁可查询,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3日至20190827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http://www.hldggzyjyzx.com.cn/)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并报名。

3.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信用报告,(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917930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2.开标时间为2019917930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开标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ldggzyjyzx.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人民政府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

联 系 人:崔伟

    话:13019975353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

联 系 人:金工

    话:0429-2669888-803   手机:18342394422

 

                                                   2019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