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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泰康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日期:2023-10-1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葫芦岛市连山区泰康路排水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21110 工程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泰康路排水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21110001001 标段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泰康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辽宁晟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项目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 建设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原老泰康路,起点为海航路沈山排水泵站附近,终点为锦葫路南侧铁馨园附近。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葫芦岛市建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岳晓红 / 71400.000000元 66日历天 合格 具有项目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82.85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葫芦岛市建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城建交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岳晓红 郎伟良 崔志刚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71400.000000元 70000.000000元 72000.000000元
工程工期 66日历天 66日历天 66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具有项目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具有项目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具有项目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评审得分 82.85 72.92 68.77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葫芦岛市建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城建交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