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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高铁西站广场配套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日期:2019-04-1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兴城高铁西站广场配套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00639 工程名称 兴城高铁西站广场配套设施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00639001001 标段名称 兴城高铁西站广场配套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 兴城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 填报单位 兴城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4月19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4月23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建设地点 兴城市羊安乡十八家村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兴城市市政建设工程处 辽宁三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绥中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郭东杨 黄珂 回泉海
注册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00154209 00607184 01208851
投标报价 20669304.340000元 20935933.930000元 20862369.640000元
工程工期 366日历天 366日历天 366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评审得分 93.61 90.31 86.63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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