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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君华钢构铆焊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日期:2019-04-1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葫芦岛市君华钢构铆焊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00907 工程名称 葫芦岛市君华钢构铆焊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00907001001 标段名称 葫芦岛市君华钢构铆焊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建设单位 葫芦岛市君华钢构铆焊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葫芦岛市君华钢构铆焊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4月17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4月20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龙港区军民融合产业园区黄海路与中泰街西南侧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辽宁新大陆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朝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淑范 张军 张瑾
注册资格 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证书编号 111103870 s012100761 00120392
投标报价 1761700.000000元 1735800.000000元 1787700.000000元
工程工期 20 20 20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行业甲级 建筑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评审得分 80.96 58.06 55.1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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