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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事局葫芦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绥中港区雷达站)工程[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0-04-2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二次)辽宁海事局葫芦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绥中港区雷达站)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海事局葫芦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项目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辽宁海事局葫芦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绥中港区雷达站)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辽宁海事局葫芦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绥中港区雷达站)工程;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绥中港区通用码头堆场附近;

3.工    期:105日历天(具体工期根据招标单位实际情况调整);

4.招标范围:辽宁海事局葫芦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绥中港区雷达站)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5.投资总额: 294.5万元;

6.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二、投标保证金5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具有A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20日至 2020 年04月24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化机一区4-5)持报名材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请分别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信用报告、项目经理职业资格注册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时请将报名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后发至公司邮箱744077456@qq.com;报名材料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期间投标单位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5月1313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2.开标时间为 2020 年05月1313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海事局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南大街9号

项目联系人:赵冰

联系电话:0429-3036708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化机一区4-5

  人:穆洪宇

    话:0429-2098341

 

                                                     2020 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