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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规划十八、规划十三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信息日期:2024-04-2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规划十八、规划十三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龙发改发(网)[2023]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规划十八、规划十三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划十八路(海逸北路-海晏北路)碧桂园与首创龙湾之间和规划十三路(海云路-海逸北路)泰达书院与龙湾悦府之间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新建机动车道、人行道、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21779001002
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规划十八、规划十三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规划十三路(海云路-海逸北路)泰达书院与龙湾悦府之间,包括新建机动车道、人行道、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9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2.1
    4.工期要求:2024年05月27日 开工至 2024年08月25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②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5.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30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于芒
姓名:
于芒
单位:
葫芦岛市浦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
葫芦岛市浦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市浦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通海大道1号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21号楼4单元20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晓伟
联系人:
于芒
电话:
0429-3071016
电话:
0429-2059811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于芒
异议联系人电话:
0429-205981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ph20598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