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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葫芦岛市]葫芦岛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

【信息日期:2024-04-0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葫芦岛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葫发改审发〔2024]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2.2 招标规模:规划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93.39公里(新建84.33公里、改造9.06公里),其中:市直属林场17.01公里(新建7.95公里、改造9.06公里),建昌县76.38公里(新建76.38公里)。

2.3 服务期限:2024年04月30日-2024年05月10日

2.4 招标范围:勘测定界、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甲级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联合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勘测及设计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勘测任务或设计任务的一方均可作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3日至20240410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按照相关程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23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4号           地址:锦葫路187-27号楼C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王东泽

电话:0429-3119320                       电话:0429-506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