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曝气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曝气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曝气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由兴城市水务集团以兴水务集团发【2023】24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曝气器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地点:兴城市。
2.项目规模: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曝气器采购及安装。
3.合同估算价:126.948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HLDJS023-FG001 |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曝气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曝气器采购及安装。 |
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 |
5、工期: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应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万元。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8日14时。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4.递交地址: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分中心(葫芦岛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7层)。
5.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与开标会议。现场投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6月7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3日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虹京明成F门市)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5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城市
联系人:陆宽
电话: 17604299063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虹京明成F门市
联系人:刘玲玲
电 话:0429-3061188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