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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程][葫芦岛市·兴城市]兴城市文家中学教学楼新建工程施工

【信息日期:2023-04-1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兴城市文家中学教学楼新建工程

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兴城市文家中学教学楼新建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备案。以兴发改发[2022]1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城市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城市文家中学教学楼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城市文家中学院内

2.工程规模: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标段名称:兴城市文家中学教学楼新建工程

工期:具体工期已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a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万元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2.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09:30时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传至指定栏目

5.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4月07日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14日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按照相关程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兴城市教育局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人:孙健

   话:0429-5332039

代理机构:辽宁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李冬青

   话:0429-2222167

 

2023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