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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某单位车辆维修项目

【信息日期:2021-12-2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兴城某单位车辆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兴城某单位车辆维修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就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项目投资约80万元,项目内容如下:

车辆维修及车辆装潢

2、本服务地点在兴城市某单位,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12009:30。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1年。

4、投标保证金:1.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4)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责任并具备履行合同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无外资背景。

(5)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及汽车装饰

(6)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单位应为二类以上(含)修配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定),投标人地点应在招标人营区直线距离40km范围内。

(7)投标人应熟悉特种车型及工程机械的维修,能够提供24小时全时服务并保障进行优先服务,在招标人执行机动任务时,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派出至少2名以上经验丰富的修理技工进行免费伴随保障服务(伴随保障过程中修理工食宿、来回车票等开支一律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且能与保险公司进行业务对接。

6、领取招标文件及时间: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1228日至20220104,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营业执照副本;二类以上(含)修配厂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厂区位置距招标人营区位置的距离标注示意图(高德地图或者百度地图);为招标人提供24小时服务及免费伴随保障承诺书;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成功回执;以上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iaoningtianyou@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在致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7.其他说明

1不许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报名和参加开标事宜。

2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请提供距开标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8、本招标公告已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标某单位:兴城某单位 

   址:兴城市

系 人:崔参谋

联系电话:0429-265713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64-3B

系 人:杜琳琳

联系电话:13700192262

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