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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2021年度第二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资金项目(移民村饮水、护岸及道路工程)

【信息日期:2021-12-0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绥中县2021年度第二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资金项目(移民村饮水、护岸及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绥中县2021年度第二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资金项目(移民村饮水、护岸及道路工程)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绥中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塔山屯镇丁家村、永安堡乡大甸子村、前卫镇西大村、沙河镇金沟村及范家满族乡邱家村

2.2招标范围:水源井、井房、管道敷设、阀门井、低压线路、首部、供水管网、护岸工程、道路工程。

2.3计划工期:20220301日至20220430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注:此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02日至2021120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至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B证(有效期内);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1.2因疫情原因无法现场报名的,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时须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一套,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hldjczb@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并电话告知(0429-3830232/13842942406)。(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4.1.3本项目招标文件纸质版通过现场获取或以邮寄形式发送。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并报名(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23日上午090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标 人:绥中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址:葫芦岛市绥中县

系 人:张兴

   话:0429-6150688 

代理机构: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系 人:娄向生

   话:0429-3830232/1384294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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