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挂车[重发公告]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挂车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挂车采购,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挂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设备名称:挂车
数量:1台;
最高投标限价:62.7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应包括车辆的制作、运输、购置税、牌照、装饰、操作人员培训、交验等一切相关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标书发售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hzb@vip.sina.com,同时注明所购买招标项目及分包编号、货物名称、购买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我公司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2日9时0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邮编:125004
联系人:徐悦莹、张军
电话:0429-2792642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邮编:100088
联系人:张玉娇
电话:010-82034483
传真:010-82804511
电子邮件:zhzb@vip.sina.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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