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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十三五”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聚硫及聚碳配套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工程

【信息日期:2021-09-2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十三五”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高开发备【202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十三五”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聚硫及聚碳配套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二路90号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8093.75㎡  其中:    层数:    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12432001001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十三五”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聚硫及聚碳配套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工程
1)聚硫及聚碳配套厂房的主体建筑; 2)聚硫及聚碳配套厂房内除去条件建设项目装修改造区域(约合2500m2)外所有的装修工程; 3)与聚硫及聚碳配套厂房相关的周边道路,竖向工程及外管线等室外工程(不含循环水池和消防水池两个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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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1年10月25日 开工至 2022年09月2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企业;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5.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15日 10: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30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24-31679592-888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王延宏
姓名:
王延宏
单位: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高级工程师
职称:
高级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七路146号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延宏
联系人:
由春红
电话:
0429-3238108
电话:
024-31679592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由春红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3167959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fzb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