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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部分营房设施整修改造

【信息日期:2021-09-1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某单位部分营房设施整修改造

招标公告

某单位部分营房设施整修改造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某单位部分营房设施整修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本项目概况如下:

1.1 项目名称:某单位部分营房设施整修改造

1.2项目地点:葫芦岛市某单位

1.3招标范围:某单位部分营房设施整修改造工程施工,包括屋面防水及外墙面改造工程、晾晒场工程及军体中心游泳馆干挂墙砖加固改造等施工内容;

1.4项目规模:某单位部分营房设施整修改造工程施工,包括屋面防水及外墙面改造工程、晾晒场工程及军体中心游泳馆干挂墙砖加固改造等施工内容;

1.5质量标准:合格

1.6 预算金额:118万元;

最高限价:118万元;

2.投标截止时间 2021108  上午9:00

3.服务周期

服务计划周期30日历天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13日,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4.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其它要求:1)投标人为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9  14 日至 2021  9  18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 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报名 本项目报名网站为http://www.hldggzyjyzx.com.cn,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在该网站报名成功后须将带有二维码的《投标信息确认单》截图(该截图命名: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某单位部分营房设施整修改造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hongchengzhi5881@163.com)并电话告知(邮件主题命名同附件命名,即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某单位部分营房设施整修改造 代理机构电话:130 5099 5335);

第二步:申请 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回复《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完善并签章后,将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申请函+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某单位部分营房设施整修改造),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重新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邮件主题命名:同附件命名);

第三步:验合 上述附件,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回复带有“报名缴费微信二维码”的电子邮件,以示验合。

第四步:缴费 投标人微信二维码缴费成功后,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第五步:获取 缴费查实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及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代理公司电话:13050995335       技术电话:0429-3023839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网上报名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6.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格式由代理机构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2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可不胶装),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份,随投标文件一并交给代理公司(不要封装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人不提供以上1-7项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4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1089:00。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7.2 递交方法:因疫情防控需求,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目前没有对投标人开放。本项目参与的各投标人须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在10月8日 9:00时前,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门外,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时出示开标前2日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非本市投标人)、健康码及通信行程轨迹。

7.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开标

9.1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8日 9:00时  

9.2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9.3 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9.4 开标描述:因疫情防控需要,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纸质开标,并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直播,各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在场外全程参与,本项目会议号:471 306 996,会议密码:12345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某单位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9-2755334

招标代理: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94号709

联系人:张金凤

联系电话:13050995335

邮箱:zhongchengzhi588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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