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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2021年老旧小区(水泥地区)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信息日期:2021-08-1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连山区2021年老旧小区(水泥地区)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葫发改【2021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葫芦岛市连山区2021年老旧小区(水泥地区)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站前街道水泥地区(怀宇社区、隆花社区、泰顺社区、泰平社区)区域内

    2.工程规模:改造的小区共有住宅楼67栋,4714户居民,房屋总建筑面积29.55万平方米,分为建筑本体修缮和配套设施改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11776001

葫芦岛市连山区2021年老旧小区(水泥地区)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站前街道水泥地区(怀宇社区、隆化社区、泰顺社区、泰平社区)区域内,水泥地区北临天  化路,南至水泥街,西临宏运中央公园小区,东至渤海街。

建设工期为2021年910至2022年129,共455天。

 

    4.工期要求:建设工期为2021年9102022年129,共45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项资质•照明工程•照明工程乙级](含)以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其它要求:(1)投标人持本企业 CA 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拟负责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拟负责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5)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且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成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6)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 级信用等级报告;(7)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9)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9月7日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络递交

    4.递交地址: 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81708时30分至2021824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投标截止时间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机构:

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5-1号国贸中心A座1001室

邮编:

125000

邮编:

110179

联系人:

尹航

联系人:

陈笑宁

电话:

0429-80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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