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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区2020年城市道路市政设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信息日期:2021-07-2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连山区2020年城市道路市政设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葫发改发【2021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山区2020年城市道路市政设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渤海街、群英街和永昌路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对连山区东城中路、渤海街、群英街和永昌路,4条道路市政设施实施改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11349001001

连山区2020年城市道路市政设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对连山区东城中路、渤海街、群英街和永昌路,4条道路市政设施实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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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10820 开工至 2021年12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市政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取得安全许可证;

(2)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6.其它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和分包。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0810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络递交

     4.递交地址: 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0719日08时30分至20210725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投标截止时间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河路2-3号  

联系人:毕广斯

电话: 0429-213233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 146-14 号

联系人:姜冬莹

电话: 18742181479  0421-3802789